7月11日,山西临汾一名退休厅官被开除党籍。当天,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引述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临汾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玉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玉士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金,退休后违规从业获取报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对于陈玉士的所作所为,有关部门评价称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有关部门经研究,决定给予陈玉士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玉士(资料图)图/临汾党史方志网
简历显示:陈玉士,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山西翼城人,研究生学历,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参加工作到退休,陈玉士的岗位一直没有离开过临汾市管辖范围,是一名典型的本地型干部。从2003年起,陈玉士历任临汾市襄汾县委书记、洪洞县委书记、临汾市政协党组成员、临汾市政协副主席等职。被开除党籍时,他已退休多年,年近70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通报陈玉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消息,也是有关部门首次披露陈玉士已经落马。在此之前,他的名字已经多年未见诸报端。
在陈玉士的违纪违法详情中,“对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负有责任”这一条,显得颇为引人注目。此前,有媒体注意到:2025年4月,曾任洪洞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付雪海一审被判25年。判决书披露,他在工作前曾三度被判刑,并带着前科入编、屡获升迁。从付雪海入党到担任公职、屡次升迁的各个节点上,多名相关人员已被约谈和调查。而陈玉士曾在2008年至2011年以“一把手”的身份主政洪洞县。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北京日报等
来源:海运仓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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